人善被人欺

2011090601:21

☆~♡ 瑪格莉納黏土工作室 ♡~☆ 

抒發這二個星期來心中一個烏龍怨氣

話說8/19那個傍晚

小兒子騎乘機車載著姪女由北往南直行

途中騎經台南市崇善路5*4號某家海產店前

突然由右方闖出一輛機車

穿越雙黃線垂直對著兒子的機車*碰*相撞

對方人.車無大礙

兒子&姪女被機車壓倒傷勢較嚴重

車子傷害也蠻慘的




當晚我和老公趕到事故現場

眼見對方小女生滿臉驚恐

父母卻遲遲沒有出現在現場

這時小女生住附近的同學爸爸出面了

恰巧~~是認識銀樓的老闆

老闆打圓場說小事一樁和解就好

各自把車子牽回家修理


和警察約好隔天到派出所作筆錄

在所裡我好意詢問對方車損的情況

說好互相賠對方車子損害

醫藥費再由強制險申請理賠

雙方初步達成協議正式同意私下和解

我拿出5400元的收據給對方和警員查看

至此一切風平浪靜

對方當時並無異議

筆錄也沒作

誰知星期一下午風雲變色

對方媽媽來電一口咬定我和機車行串通坑錢

我起先好聲好氣試著解釋

說她可以請專家鑑識照片和換下的零件

証據照片會說話除了警員拍照存證之外

我個人也洗了照片佐證

哪知對方又說「照片哪咧照片」不足採信

大聲連說3次我串通機車行

孰可忍孰不忍

當時我正在上彩繪課  顧不得形象

換我大聲說~~~~~不賠那就交通法庭見

隔天~~我到事故現場附近店家搜尋監視器

認真勘查現場的雙黃線和交通號誌

並且請教專家找尋對我們有利的證據

很多人認為我瘋了為了區區幾千元

也或許對方想擺爛 認為我不會為了小錢浪費時間

時間拖久 便會不了之

~~~~~~我是為了一個公理一口氣

調解不成再提告吧

調解當天我把機車行老闆請到會場做證

因為我心中光明磊落  況且網路世界價格透明化

車子新傷or舊傷 內行人一看便無所遁形

想當然對方也否認他曾說出串通那幾句話

當下

照片拒絕看 收據拒絕看

反而說我因為幾千元就堅持要提告

哇哩咧~~~顛倒是非

整個事件幾經爭辯當然也落幕

結果雖不盡如人意 但尚可接受

在此elena心中有幾點感觸:

1.事故發生千萬不要因為怕麻煩或是心軟就答應和

  解沒作筆錄

2.千不該萬不該自行牽車修理反落人口實 萬一對方

  車子只有擦傷 而我們家的車子卻受重傷 這時候

  說到錢雙方就得怒目相視了 整個事件這是elena

  最輕忽的一點 也是因為這點被對方一口咬死

3.談話錄音 爭執當下如果我有錄音的話可保留對自

  己有利證詞

4.因對方搶雙線又未依交通號誌過馬路 路權對直行

  車有利 如果我提告 小女生會因過失傷害接受小

  刑責 因一點小事故留下一個案底 這非我所樂見

5.日常因心太軟 因怕麻煩 吃虧之事不曾間斷

  此次車損人傷人格還受屈辱 為了力爭公理到底

  甚至想聘請律師 坦白說過程心中有些懊惱

  但是也想讓對方知道區區幾千元還是有公理存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