抒發這二個星期來心中一個烏龍怨氣
話說8/19那個傍晚
小兒子騎乘機車載著姪女由北往南直行
途中騎經台南市崇善路5*4號某家海產店前
突然由右方闖出一輛機車
穿越雙黃線垂直對著兒子的機車*碰*相撞
對方人.車無大礙
兒子&姪女被機車壓倒傷勢較嚴重
車子傷害也蠻慘的
當晚我和老公趕到事故現場
眼見對方小女生滿臉驚恐
父母卻遲遲沒有出現在現場
這時小女生住附近的同學爸爸出面了
恰巧~~是認識銀樓的老闆
老闆打圓場說小事一樁和解就好
各自把車子牽回家修理
和警察約好隔天到派出所作筆錄
在所裡我好意詢問對方車損的情況
說好互相賠對方車子損害
醫藥費再由強制險申請理賠
雙方初步達成協議正式同意私下和解
我拿出5400元的收據給對方和警員查看
至此一切風平浪靜
對方當時並無異議
筆錄也沒作
誰知星期一下午風雲變色
對方媽媽來電一口咬定我和機車行串通坑錢
我起先好聲好氣試著解釋
說她可以請專家鑑識照片和換下的零件
証據照片會說話除了警員拍照存證之外
我個人也洗了照片佐證
哪知對方又說「照片哪咧照片」不足採信
大聲連說3次我串通機車行
孰可忍孰不忍
當時我正在上彩繪課 顧不得形象
換我大聲說~~~好~~不賠那就交通法庭見
隔天~~我到事故現場附近店家搜尋監視器
認真勘查現場的雙黃線和交通號誌
並且請教專家找尋對我們有利的證據
很多人認為我瘋了為了區區幾千元
也或許對方想擺爛 認為我不會為了小錢浪費時間
時間拖久 便會不了之
錯~~錯~~錯~~我是為了一個公理一口氣
調解不成再提告吧
調解當天我把機車行老闆請到會場做證
因為我心中光明磊落 況且網路世界價格透明化
車子新傷or舊傷 內行人一看便無所遁形
想當然對方也否認他曾說出串通那幾句話
當下
照片拒絕看 收據拒絕看
反而說我因為幾千元就堅持要提告
哇哩咧~~~顛倒是非
整個事件幾經爭辯當然也落幕
結果雖不盡如人意 但尚可接受
在此elena心中有幾點感觸:
1.事故發生千萬不要因為怕麻煩或是心軟就答應和
解沒作筆錄
2.千不該萬不該自行牽車修理反落人口實 萬一對方
車子只有擦傷 而我們家的車子卻受重傷 這時候
說到錢雙方就得怒目相視了 整個事件這是elena
最輕忽的一點 也是因為這點被對方一口咬死
3.談話錄音 爭執當下如果我有錄音的話可保留對自
己有利證詞
4.因對方搶雙線又未依交通號誌過馬路 路權對直行
車有利 如果我提告 小女生會因過失傷害接受小
刑責 因一點小事故留下一個案底 這非我所樂見
5.日常因心太軟 因怕麻煩 吃虧之事不曾間斷
此次車損人傷人格還受屈辱 為了力爭公理到底
甚至想聘請律師 坦白說過程心中有些懊惱
但是也想讓對方知道區區幾千元還是有公理存在